01
體制改革:
建設香港成為國際創科中心,推動政府建立清晰可達的政策願景、設置對應的執行架構、訂定可量化的目標;完善科創政策的制定、實施與評估機制。
02
人才培育:
倡導全民科創思維,推動STEAM教育普及化,培養的青年科創精英;擴闊及保障從事科研及科創人才的就業待遇、晉升階梯和創業條件;增加持續進修撥款,提高就業人口競爭力。
03
提升科研:
增加科研經費投入,優化科研撥款的統籌、評審、分配;用好本港科研成果及優秀研究人才密集優勢,增設更多國家級科研平台;善用國家科研設施及與大灣區科研機構合作聯動的機遇,推進大科學項目、提升科研能力及水平。
04
成果轉化:
保障科研的轉化及成果,完善香港科研專利保障及應用機制。提供誘因及消除障礙,便利院校研究團隊創業,進一步開發創新技術和工程應用。
05
融創投入:
善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稅務優惠、配對基金以至政府牽頭母基金等形式,吸引國際風投基金及本地私營企業對本地科創投入,特別是種子輪、天使輪階段,讓初創企業可以有更多機會獲得融資,得以成長。
06
灣區融合:
加速推進香港在大灣區融合發展,將河套發展區打造成「特區中的特區」。制定跨境大數據沙盒和跨境數據互通試點,在符合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允許本港企業及科研人員在區內共享數據及使用生物樣本作研發及商業用途,推動生物科技及大數據的應用發展。允許港人可以參股或控股國內的互聯網及生物科技企業,推動大灣區數字經濟協作共融。倡議兩地專利互通,讓在香港成功申請的科研專利,只須透過簡便程序,同樣能在大灣區註冊生效。
07
優勢產業:
善用香港產業基礎,建構優勢科技產業。建設國際領先的數字化金融基建系統,發展可持續基建設施及高增值物流產業,推動香港再工業化進程;加大投入金融、醫療及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領域,實現香港經濟多元化及升級轉型。
08
智慧城市:
建設智慧健康城市,以惠及市民為優先重點,推動政府服務全面數碼化。善用科技抗疫、綠色科技解決工商業及生活廢料。完善5G基建及應用開發,發展藝術科技應用、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及醫療科技服務,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建設大數據及人工智能中心。
09
助中小企:
開放政府數據予企業應用、加大對中小微企科技應用的支援力度,加快及簡化各項針對科創業界資助計劃的行政審批程序;鼓勵及協助傳統行業落實科技升級及轉型,催化新舊經濟融合;促請政府優先採用本地科創企業產品及服務,並增撥公共項目資金的部份比例,用作鼓勵項目採用創新技術之用。
10
國家機遇:
善用香港國際都會的條件,吸引世界各地優秀科研團隊、科技創新人才及企業來港發展;展現一國兩制的優勢,為國家科技成果走向世界及服務一帶一路國家發揮橋樑作用。